我以前是某国有企业的正式干部,从事销售工作,给商户供货中,有5万多的货款无法要回来,领导就让我打欠条,我不懂法律,就打了欠条。事情已经过去8年了,我下岗了,单位不发我基本生活费,还要我偿还5万多元的欠款,而商户不知去向,我的生活现在非常艰难,还要躲避单位的要债组织,我该怎么办?请各位公证的律师们出注意,深深表示感谢!

热心网友

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欠条能证明存在债务关系.这是首要证据.你想推翻此证据,得找其他证据证明.另外,欠条上写了还钱期限没有?如果有,那可能还有得一打.

热心网友

你的问题是这样的,首先,你不该打欠条,你是单位的销售人员,你代表公司和外单位做生意,外单位欠你公司的款项,怎么转到你的头上呢?/现在,我问你,你的欠条上是不是只写了欠公司多少钱?还是写明了,欠的是什么款项,欠条的法律效力是看你的法律事实是不是合法的,如果不合法,或者说,公司承认你所欠的钱是外单位的欠款,你就好办多了,关键是公司不承认。你可以找到公司的销售单。等证据证明你的欠款的原因,到外单位找证据和在单位找证据都要讲究方法,我想你明白。

热心网友

看清那欠条里的内容先找出漏洞来再去打个官司只要是以公司的名货款而不是你个人的那还有的打不过要先找些证据来也可以是咨询下有关这个官司的情况看能不能打的下来别因为这还浪费钱和时间

热心网友

打官司吧!兄弟!拿起你自己的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

热心网友

打官司

热心网友

可不可看看欠条

热心网友

太实在了你,官司不好打啊,

热心网友

对方单位当时有购销合同吗,对帐单呢?首先单位有权向你索要你所欠单位的款项,因为你有欠条,你现在只有找出当时与某单位的对帐单等有利证据才有用,否则,一个字难!

热心网友

  老弟,你的官司不好打,因为你起先对法律的无知,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现在要吃亏了。无凭无据,难赢官司。

热心网友

首先,到劳动于社会保障局去寻求帮助。你明显有理,应该可以有结果。如果你对结果不满意,就得考虑诉讼了。无论通过何种途径,你都必须掌握基本的证据:欠条,以及打欠条的起因。因为法官会默认你是真的欠公司钱才打欠条的,你必须证明不是。如果你的欠条上已标明“借款原因”,或者公司主动承认,都没有问题。如果你没有以上证据,就只能找两个在场证人了。不要退缩。

热心网友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给你发放生活费,并撤销5万元欠款。申请仲裁的期限是发生争议后60天内。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