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公司的合同去年期满了,当时因为想离开公司,所以没有续签.前不久我找到家合适的公司,于是提前一个月(3月5日)向老板辞职,当时定下4月5日离职.我们公司每月25号发工资,在发薪日,我发现自己帐户上的工资比平时少了一千多,去问老板,他竟然说平时的工资是加奖金的(其实平时我们的工资总额都是固定的,每个月都一分不差),这个月因为任务不多,所以没奖金.我私下问了同事,他们的工资都与往常一模一样. 老板很明显地在克扣我,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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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当地劳动部门,但我要劝你的是如果不多就没有必要了。因为许多单位与劳动部门都是长期合作单位。省去一些麻烦吧。钱财是身外之物,另外找份工作,重新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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砸他招牌,毁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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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撒你说法庭上见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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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正常,自己好好想怎么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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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按照合共办事,只要有法律依据谁也没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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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得到的报酬不能放弃,但最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不要怕他,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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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不给就拿板砖拍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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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1千多元有精力争口气的话,1、有理有据地向老板提出,力争协商解决;2、不行的话,通过正规渠道到劳动局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解决;3、不行的话,利用媒体力量,到报社投诉,引起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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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有关规定,合同期满尽管没有续签合约的,只要事实上双方继续发生雇佣和工作关系,视双方劳动关系自然顺延,我想你弄清楚了这一条,自然就知道你这种情况是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的。二、关于赔偿工资的金额,上面很多朋友已经有讲一些,计算方式是按照之前你实际每月发放工资12个月的平均数(不分是公司按照何种名义发放的,哪怕是奖金也算在内),所以你就知道正确的是该怎么计算了吧?三、跟你老板如何索要的问题:这要具体看你那家公司规模和老板个人风格,简单而言有这几个办法1、向你原公司的人事部主管人员(如果就是老板管就找他)正式提出,你已咨询有关劳动管理部门和法律专业人士(这一句很重要,显得你有依据和底气),他们应该还给你那一千多元,好言请对方办理(先礼后兵,暗带威胁)2、若对方不理不睬,或一口否决,你就发出书面传真,表示如不处理,你将提交有关劳动管理部门处理,赢的一定是你,到时候就对不起啦3、如真有完全不理睬你的,你就真的要在辞职后两个月内提请有关劳动管理部门帮你当家作主啦,你是完全有理的,一定会赢。祝你顺利! 这位网友的回答很正确,但是必须有合同这是前提条件。没有合同是很难让老板给你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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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好工友着想,应到法院去起诉坏老板,维護社会主义中国文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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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申告或仲裁。如:劳动监察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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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不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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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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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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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跟这种老板有什么情面可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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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困惑的是这几个环节吧?一、根据有关规定,合同期满尽管没有续签合约的,只要事实上双方继续发生雇佣和工作关系,视双方劳动关系自然顺延,我想你弄清楚了这一条,自然就知道你这种情况是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的。二、关于赔偿工资的金额,上面很多朋友已经有讲一些,计算方式是按照之前你实际每月发放工资12个月的平均数(不分是公司按照何种名义发放的,哪怕是奖金也算在内),所以你就知道正确的是该怎么计算了吧?三、跟你老板如何索要的问题:这要具体看你那家公司规模和老板个人风格,简单而言有这几个办法1、向你原公司的人事部主管人员(如果就是老板管就找他)正式提出,你已咨询有关劳动管理部门和法律专业人士(这一句很重要,显得你有依据和底气),他们应该还给你那一千多元,好言请对方办理(先礼后兵,暗带威胁)2、若对方不理不睬,或一口否决,你就发出书面传真,表示如不处理,你将提交有关劳动管理部门处理,赢的一定是你,到时候就对不起啦3、如真有完全不理睬你的,你就真的要在辞职后两个月内提请有关劳动管理部门帮你当家作主啦,你是完全有理的,一定会赢。祝你顺利! | 我也来回答 __同意这位老大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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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也遇到过类似的事情,告他们当然可以,但是费心、费力又费神,所以 ,只好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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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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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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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工资条,还有让银行打一份明细,特别注明那1000多元钱是工资,这样就能够看出你最后一个月发的与往次的差别。其余的就按楼上说的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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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你应得的,跟你老板协商,不行就上告相关部门,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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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我也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祝你好運^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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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 还不容易吗,直接去找劳动局不就OK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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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告不告他,首先要留住你的所有证据(即每月的工资条,因为工资条上有明细),然后再找你老板协商,并明确表明你的立场,如果无法协商那就早些到劳动局提出申斥,告倒他。虽然钱并不是很多,但现在不管是老板还是职员,对这方面的意识并不是很强,所以如果你时间够多的话就给彼此上上这堂课,也为了以后类似这方面的事会少发生一些,毕竟大家意识都加强了就不会去范这些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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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劳动部门告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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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你困惑的是这几个环节吧?一、根据有关规定,合同期满尽管没有续签合约的,只要事实上双方继续发生雇佣和工作关系,视双方劳动关系自然顺延,我想你弄清楚了这一条,自然就知道你这种情况是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的。二、关于赔偿工资的金额,上面很多朋友已经有讲一些,计算方式是按照之前你实际每月发放工资12个月的平均数(不分是公司按照何种名义发放的,哪怕是奖金也算在内),所以你就知道正确的是该怎么计算了吧?三、跟你老板如何索要的问题:这要具体看你那家公司规模和老板个人风格,简单而言有这几个办法1、向你原公司的人事部主管人员(如果就是老板管就找他)正式提出,你已咨询有关劳动管理部门和法律专业人士(这一句很重要,显得你有依据和底气),他们应该还给你那一千多元,好言请对方办理(先礼后兵,暗带威胁)2、若对方不理不睬,或一口否决,你就发出书面传真,表示如不处理,你将提交有关劳动管理部门处理,赢的一定是你,到时候就对不起啦3、如真有完全不理睬你的,你就真的要在辞职后两个月内提请有关劳动管理部门帮你当家作主啦,你是完全有理的,一定会赢。祝你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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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告他,一定要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好好地利用法律手段保护好自己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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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老板就是欺负职工们不懂法律,乱扣钱。你可以到劳动局去反映情况,先往你们那的劳动局打个电话,把你的情况跟劳动局的负责人说一遍,劳动局的的人就会到你们公司去调查的,到时候会让你们公司出具你的合同、工资条、出勤记录和辞工单,他们会帮你搞定。最慢一天,如果拖的时间长了你还可以要他们赔偿误工费。如果你们那的劳动局拖着不办,你可以再到上一级劳动局去举报。举报电话可在网上查询。现在国家很正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局也是,他们会用法律保护你。为了自己的合法权益,你做的这一切都很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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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要告啦~你赢定的啦~官师钱我记得可以申请叫对方给的~还有精神损失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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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了把,你告谁呀,他是老板,胳膊和大腿,谁厉害,在说了,告状要很多钱的,你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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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老板家要钱,并且阴阳怪调的口气向老板家人问好,多试几次,老板肯定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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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不行之后,申请仲裁要注意时效:关于劳动报酬方面的争议,必须在 2 个月内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否则,失去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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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工资条很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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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不行也别用法律,就为1000多元钱,不值得花时间在打官司上,协商不行的话找几个人削他一顿,就让他知道谁都不是好惹的,不行找我们东北人整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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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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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上以往的工资条和辞工时发工资的工资条,到劳动保障机构申请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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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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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劳动法,他无权;2、根据工资法,他更是毛病;3、不怕,搞定他,有什么事情,你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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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应该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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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不行的话就找仲裁,再不行就上告(也就是控告).那你那个鸟老板也没办法不给的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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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准备好证据,再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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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还有板砖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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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同意上面的那位,先协商,不行就告他们,不能这么给他干这么和时间了,白干了。也让他知道我们也不是好欺负的。我最讨厌这样的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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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就是这么黑心的。但你不必有什么顾虑,先协商后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我相信你会讨回那一千多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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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很对,我想你应该这样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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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你应该去找相对的部门说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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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不行就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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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好你以往的工资证明,让公司出具你最后一个月的工资证明,然后和公司负责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 及时到法院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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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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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协商,不行就上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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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辞职了你怕谁呀,向老板要呀。丫要不给就告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