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做二手房的,有客户买了房子,合同已签,为避开税收时间差,首付一半,现买房户因房屋地面裂缝,要求退房,这样买房方是否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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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们有没有签定居间买卖合同或者是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我们的合同上就有一条:购买方已被邀看过该房屋,并认可该房屋的现状......如果有的话那买方在你说的这种情况下就是违约了.但如果没有的话,也可以把他说成是违约,但不是很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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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要看你们有没有签定居间买卖合同或者是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我们的合同上就有一条:购买方已被邀看过该房屋,并认可该房屋的现状......如果有的话那买方在你说的这种情况下就是违约了.但如果没有的话,也可以把他说成是违约,但不是很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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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取决于合同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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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签了和约再退房要看合同上有无规定,若无明确的规定,退房违约。因为而收房是没有保修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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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身为了避税而拖延过户就属于违规,很难界定是不是违约,具体的还要看当初签订的合同。而且“地面裂缝”裂到什么程度都会牵扯是不是违约的问题。只能是和业主、买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