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从国内一个生产厂家出口其生产的一批产品,但厂家已其商标注册了专利,请问1。如果我们以该商标出口,会不会算侵犯厂家的专利权?2。如果我们只从厂家进货,而不用商标,用我们自己的公司名称出口到国外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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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肯定不行的,肯定侵犯了厂家的权益!你可以选择第二种方案,只要客户没有指定哪个牌子的产品,那么你就不必用厂家的商标,可以选择中性包装,即不注明哪里生产的!或者打你们自己的名称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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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用该厂生产的有注册商标的专利产品出口的话,你必须与之达成出口协议,这样就不侵犯其专利权,也不侵犯其商标权。或则你不用它的包装,采用中性包装,也不侵犯该厂的任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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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那样复杂拉,你说的"但厂家已其商标注册了专利"中的厂家是你要采货的厂家吗,如果是,那就没有任何问题了.这是商标法允许的正当商标使用行为.如果不是建议你做贴牌,就是让厂家用你们已经注册的商标生产.或者用中性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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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涉及到了国际经济法当中的知识产权担保问题!公约中规定卖方所交付的货物,必须是第三方不能根据工业产权或其他知识产权主张任何权利或要求的货物,但以卖方在订立合同时已知道或者不可能不知道的权利或要求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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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oose the second and use your br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