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坏掉了。我自己修的。冰箱坏了,自己修的,花了将近三百。房东拒付。修灯不到50块,也就算了。可修冰箱是房东找了认识的人,同意修的。可说到钱就不认账了。很郁闷啊!怎么办呢?难道自认倒霉?怎么说我都还有一个月的押金再房东手里,真是一点办法也没有。合同里有写房东有定期维护房屋的义务。可房东却说我组给你的时候是好的呀!那坏掉了就你自己修呀。跟我又没关系的了。看房东的意思除了每月按时收我的租金其他什么事什么费用都跟他没关系。如果我不住的话就是我违约。1700的押金就不会退。住下去就的一直这样下去。如果空调、洗衣机再坏了。我岂不怨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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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到法院起诉告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