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心网友
最新消息,今天最新的公告: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事局考试录用2005年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公告为满足我市各级机关补充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需要,按照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中共广州市委组织部、广州市人事局将组织实施2005年考试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非领导职务的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约420人)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除外)和符合职位要求的社会在职人员。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基础理论扎实,有一定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大专及本科学历报考者年龄限30岁以下(1975年1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报考者年龄限35岁以下(1970年1月1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所需资格条件; 7、录用主管机关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报考者登录广州市考试信息网( )、广州人事信息网( )或南方人才网( )按网上提示的办法进行报名及缴费、下载准考证等程序。各招考单位可选择由计算机自动审查和人工审查报考者的资格条件,选择人工审查的单位可在报名期间登录上述网站,审查报考本单位人员资料,并在网上按提示及时完成是否同意报考的操作。 2.报名时间:2004年11月19日至11月30日。 3.报名要求:每位考生仅限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国有单位的在职人员报考必须事先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在职教职员工报考还必须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试用期间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不得报考。 4.准考证打印时间:2004年12月21日至2005年1月7日。 5.注意事项 : (1)报考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同时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 致;资格审查期间和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部门或职位。 (2)报考人员应对在网上提交的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3)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面试人数的职位,不予开考。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主要测试应试者从事行政工作的有关能力,《申论》主要测试应试者的阅读理解能力、分析归纳能力、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以及文字表达水平。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 笔试时间:2005年1月9日上午8:00—12:30。 笔试地点:这次招考在北京、广州同时设考场,考生可选择合适的笔试地点就近参加笔试。 广州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笔试阅卷评分。笔试成绩按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40%,申论成绩占60%合成,合格分数线待笔试结束后统一确定后予以公布。 2.面试。 参加面试的应届毕业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及有关证明材料;面试对象人数按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分段计算,具体计算函数为: 其中,χ代表招考职位拟录用人数,y代表面试对象人数;计算结果(y值)小数点后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值。对笔试合格的考生,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少于计算出的面试对象人数的职位,可进行部门内调剂或进行跨部门调剂。调剂的办法是招考单位提出申请,报主考机关同意后,由主考机关按招考单位提出的资格条件依笔试成绩高低推荐。被推荐的考生由需要调剂的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后,按规定程序组织面试。招考单位负责通知面试对象参加面试。 面试时间:2005年2月22至24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体检与考核 依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医院建议复查的考生,在一个月内不能得出合格结论的,用人单位可选择下一名面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递补参加体检。 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工作应在同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指导监督下,由用人单位负责,按照《广东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认真组织实施。 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在总成绩合格考生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替补人选。 五、录用 录用结果在广州党建网、广州人事信息网、广州市考试信息网、南方人才网等网站公布。 经批准录用的人员凭《录用通知书》办理有关手续。各有关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办理录用人员的有关手续。 本次招考所有职位均为主任科员或以下职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后,由各招考单位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本单位职位空缺情况及本人的德才表现予以任职定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