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一家专做mtv的影视制作公司签署了著作权授权协议,他们拍摄所有享有著作权的音乐录影带我们均有权使用.但是现在有个异议,这些音乐录影带中的歌曲,我们是否还需要单去找唱片公司协商歌曲版权?换句话说,如果我们只有影视公司的授权协议,我们使用了他们的音乐录影带,是否对于唱片公司是侵权行为?

热心网友

这个问题的核心就是该影视制作公司是否有权对唱片公司的歌曲拍摄mtv,以及唱片公司是否授权影视公司对在由该公司歌曲的mtv进行发行。如果唱片公司授权影视制作公司进行上述行为,那您在签订与影视公司的授权协议时,就自动地获得了唱片公司的许可。如果唱片公司未授权(包括未授权拍摄和未授权转让的任意一种情况),那您签订的协议将获因为影视公司的无权处分行为而会被归于效力待定的可能性。您所遇到的问题,在现实中已经有类似的纠纷产生。在1994年美国迪斯尼公司状告北京出版社的案件中,北京出版社认为自己得到了迪斯尼公司在中国授权出版商的许可,因此发行迪斯尼的书刊不是侵权。但迪斯尼的中国授权出版商并没有权利将该授权转移给其他人,因此,经过两审,北京出版社等几家单位败诉。前车之鉴,值得您借鉴参考。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如果您购买该mtv是在特殊行业使用,如:出租、在ktv场所播放,最好在许可使用协议中明确。

热心网友

首先得看看影视公司对那些歌曲有无版权,如果没有,当然得去找著作权人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