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早上我路过城西市场那个三叉路口的时侯,看见两个男的和一个女的卫生员强拿了一老农的白鸽,他们说不准在那路口摆卖,但既然不准摆卖为何还收卫生税?那天我看到的就更令人费解。他们强拿了那老农的白鸽,老农说给他税钱,一年轻人上前去和他理论,其中一男卫生员说他有那样的权利想收到少就收多少!想没收也行,想罚谁全凭他高兴!他真的有那么大的权利吗?是不是我们高州卫生局里定的啊?卫生员真的可以仗着我有这个工作证!!!!我有权利!!!!是不是这样的?请懂得的哥哥姐姐告诉我!因为我还是一个学生,真的搞不懂!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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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不是这样的了。首先我纠正一下你的说法,卫生部门只能收取卫生费,而不是卫生税,税只有国家税务所或者地方税务局才有权力征收。行政机关执行行政事务,或者做出行政决定必须有相关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法规(国务院制定或者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或者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明确授权,规章(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经济特区、省政府所在市或者其他较大的市通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的授权不能与法律、法规相冲突,否则,规章的授权当属无效。无授权即无权利,有授权也不能滥用权力,必须在授权的范围内严格依照法定程序行施。象你所述情况,卫生部门的工作人员执行公务首先必须出示证件,并作出处罚决定书,决定书中注明其作出该行政处罚的依据,并告知行政处罚相对人相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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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知者无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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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是不对的,我们现在的法律还是许多漏洞啊,我也没什么好办法,应该由政府的人来管管,制定一个制度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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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属于管理的原因,更有我们被管理的人软弱的原因,他要是乱来,也可以和他斗争到底,他就不赶随便了。 但往往是希望息事宁人,他就更大胆了, 有时候,想一想那泼皮,也是应该的,泼皮如不破,有人就更大胆了。 一物享一物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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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没听说过中国有卫生税这一税种,应属乱收费行为,卫生局应只对销售的食品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如怀疑该食品有安全隐患,则可没收进行检查,但若检查后没问题应归还没收的财物,造成损失的应赔偿。若因乱设摆摊地点则由城管负责,卫生局无此职权,属越权行为。目前政府人员特别是一些基层政府、事业机构人员的官本位思想仍没有改变,虽然国家一直在将观念改为人民服务但是所谓山高皇帝远,平时对这些机构、人员没有在事实上构成威胁的事实存在,且只要事情并没有闹大(如劣质奶粉事件)不会有人管,即使管了,最多换个地当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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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人现在太多了,政府也应管管了,这样的地头蛇,手中有点权利就不知道自己是老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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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的,这样的情况只能说明现在这个社会太乱,下面的官太坏,中央的领导不可能什么事都过问!这些个人都是狗仗人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