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很多单位到商场超市或酒店等地方虚开发票,就是没有消费只是开发票。我想请教虚开发票的企业他们并没有实现收入,他们是如何处理这笔账的?

热心网友

举两种情况吧:1.大型商场(一般纳税人) 作为商场的大部分销售收入及纳税不是通过开票金额体现和计提的,因为大多消费者购买商品不索要发票,因此,商场的实际销售收入远远超过开票金额,税务部门征税也并非仅仅依据开票金额,而是根据你账面体现的收入。理论上只要开票金额不超过实际销售收入(正常情况下简直是不可能的,并且每个商业实体的负责人及财务部门肯定是有相关制度来限制和制约的,并不是每个员工都那么方便虚开票的)并不导致公司多纳税。2.个人及小型(定税) 只要不超过税务部门定税的上限,没关系。但超过了可能导致税务部门重新给你定税,当然是提高了,如何把握分寸,你自己考虑吧。

热心网友

虚开发票是违法的行为,但在实际操作中有很多单位是这样做的,为此付出的直接代价就是需要向税务机关缴纳相应的所得税,在各地的标准不同,但通常按所开数额的4%-6%收取税金,他只是提供一个媒介并不从中赢利。所以相当于你借用人家的企业名头向税务局“买”你需要的数额的发票。

热心网友

现在还有没收钱就开票的企业吗?如果虚开了发票也要正常入账,否则就是违法。其实虚开发票也违法。

热心网友

虚开发票的行为,是一种违反财经制度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涉税违法行为。在实行以票管税的情况下,纳税人(如超市、酒店)一般不会在没有发生交易行为的基础上填开发票。因为只要填开了发票,就应统计为应纳税的收入额,就应当据此计算应纳税额。在帐务上也必须计入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否则就可以认定为瞒报应税收入而追究相应的涉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