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的“天健网”报道:省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孙春兰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党章》明确规定,任何一名党员,不管他的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多高,在党内的权利都是平等的。如果存在“普通党员”,那么,相对的就存在“特殊党员”,这是违背党的章程的。完全是“跟凤”,学老胡上一次“作为普通党员在台下听取报告”。这也叫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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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中国典型的特权思想的再体现。其实,在当权者,甚至是多部分的人心中,中国的特权思想是根深蒂固的,有领导,就有一般群众;有“当官的”,就有“普通群众”。 你说的“普通党员”就是这种思想的极好体现。宣扬平等,法律至上,是我们媒体的义务,但因为我们的媒体,并不是单纯的媒体,也因为我们的媒体个别工作人员的素质以及思想的多方面的关系,新闻中出现差错,和影视作品中出现错误,是普遍现象。还有一个原因,就是即使出现了如此的错误,媒体和主要的负责人也不需要承担什么责任。所以,出现一些这样那样的问题也就不足为奇了。 受到误导和愚弄的还是我们“普通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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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别计较了,作记者的也不容易,水平有限,马脾要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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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政治行为,不属于法律调整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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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肯定没错!多数领导不作为普通党员参加先进性教育,而这位领导能像普通党员一样参加先进性教育,这就是新闻!否则,还值得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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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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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不否认特殊性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但有的情况就能减刑啊这有什么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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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章》明确规定,任何一名党员,不管他的党内职务、行政职务多高,在党内的权利都是平等的。”这里的“权利”不能做扩大解释,仅仅理解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足矣。至多加上监督权、参加民主评议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