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婚前老公一家出资购得,但结婚时,婆婆说没钱,所有费用得我们自出,于是用住房公积金贷款4万元,预付了一万元给婆婆作为装修费前款,其余暂欠。婚后两年才办房产证,共有人名字上没有我,婆婆50%,老公40%、公公10%。看后心里就十分难受,婚后一心一意为了家庭,所有收入都用于家庭支出,想想老公吵架时说我房子我没份之类的话,觉得心痛!我该如何面对这个问题?期盼您的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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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你可以不用当心了,你跟你老公结婚10年后你们俩共同拥有财产(其中包括你跟他俩人共同拥有,你自己婚前的财产和他婚前的财产)那时所有的财产共同拥有的。俩人都有使用权和拥有权。现在我觉得你应该在没有你公公婆婆在场的情况下和你老公好好谈一谈,把你心里的想法跟他就这样他才能知道你心中的痛。一定要心平气和的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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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怎么可以说出那样的话,本来证上没有你的名字就不对的,他怎么还老是挂在嘴上说,真是的?替你可悲,想个办法加上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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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只要结婚了住在一起,房子就有你的份,分你老公的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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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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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凭结婚证可以加上去的,就是你老公的一份分一半给你,只要他同意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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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出房子不好的理由,鼓动老公买掉它,用房款重新购买住房。这样新房是婚后财产,你有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