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04年中在北京找了一个不错的工作,按这个单位的要求,我的人事档案必须存进全国人才流动中心,由于我的档案在河北,而且03年毕业以来没有任何单位接收过我的报道证,当时真是费尽了办法,与河北省人才签了报道证,然后又调出来送到全国人才流动中心去。结果万万没想到的是,全国人才说我的报道证没有签满一年不管工作了几年都是学生档案,一年之内不能流动,无论如何也不接我的档案,但这时河北人才已经不回收我的档案了,无奈,这个档案在我手里放了一年,现在我已经离开了当时找的那个单位了,目前打算再把档案存到全国人才去,不知在我手里的档案再往人才存还会遇到什么困难,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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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转移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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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要是把档案毁了,当杀手是不是都没人能找着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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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事局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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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了钱,什么问题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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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档案到人才交流中心交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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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