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一年: 请问这是不是和劳动法中试用期最多6个月冲突第七十七条:公务员因公牺牲、因公死亡…… 请问两个是不是重复?请各位指点迷津,小女子不胜感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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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法的调整对象是公务员,劳动法调整的对象是一般 所讲的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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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和死亡不一样的。。。。呼。。。试用一年这个问题。。。。实在是。。。嘿嘿。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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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有这样的疑问,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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牺牲是要经过评定的 不是每个人死亡都可以叫牺牲 试用一年 我也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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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上说的很对还有楼主你管那么多做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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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为认为,“牺牲”和“死亡”是有判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