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一个亲戚,开的是那种运土方之类的车.那天开着上坡的时候,有个老人骑自行车从侧边冲了进去车的后轮(可能是没刹车的),而导致被车轧死了..请问;这种情况,我亲戚有责任吗?这是对方自己撞进去的啊.后来,交警部门让我亲戚交了1万多的费用.赔偿给死者家属的还没计算进去.我想知道,交通部门所要的赔款合理吗?那么要赔偿的有些什么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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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部门要你亲戚交1万多的费用是正确的。这是先作为死者的丧葬费,到了最后确定总损失后,也就抵折赔偿款的。处理程序一般是: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先处理现场及通知死者家属来处理尸体,由机动车方预付出费用。在事发七天内,作出责任认定,若对责任认定不服的或有一方无书面申请交警部门调解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事故发生地法院起诉。赔偿费用有:死亡补偿费、死者生前抚养人的生活费、丧葬费、处理事故人员误工费、车旅费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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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楼上,新交法就是这么规定的一定的赔偿是需要的,属于民事行为,放心,没有刑事责任,其实,碰到这事,只能算倒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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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新的交通法规,机动车和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负则,但是行人违反交通法规的,可以减轻或免除机动车的责任。也就是说,现在对机动车的要求很严格,出事了就要负责,行人的责任很轻。当然,具体还要交警部门出具责任认定书。一般情况下都是要机动车先拿出点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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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情况,你说的好象是老人应该承担主要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