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有这样一个问题:她与现在男友生有一个女孩,现在女孩已经1周岁了,但是男友长时间无故不回家,而且自从生小孩以后,没有提供一点生活费,她现在和男友的父母生活在一起,她自己也有工作,男友没有固定工作,由于没有正式的婚姻登记,现在她很困惑,希望大家帮忙解决:孩子如何处理?解除这种关系,需要如何办理相关手续?他们两个人均在外地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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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新婚姻法有关规定,他们属于非法同居关系。通过诉讼途径不能予以解决。只能是补登记手续后,予以离婚。不过这样手续就比较繁琐了。  哺乳期内的婴儿一般顺母亲生活。可以自动与其解除这种非法同居关系,把小孩带走。之后,通过法律认证的途径,认证其生身父亲,要求其给付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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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周岁以内的孩子一般由女方抚养,男方应支付法定数额的抚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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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94年2月1日前他们符合事实婚姻的各要件,还可以算是事实婚姻,如果是今天那一定是非法同居呀,那他们的孩子就是非婚生子了,当然就算是非婚生子,父母对其也是有抚养的义务的。现在的办法是:如果还想在一起生活就快去办个结婚证如果不想在一起生活了,那就大家一坐一起商量一下和平分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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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关系没什么手续,因为二人本来就没有在法律上成立关系。孩子的问题,一般2周岁以下的由女方抚养,男方应支付抚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