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爱人结婚多年,但是现在住的房子一直写的是我公公的名字,他没有把产权证落到我们两个的名下。请问哪位懂法律的朋友,如果将来我们离婚,我们现在住的房子该怎么分配,能不能判给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我现在应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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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来讲,这所房子是属于你公公所有。因为产权证是你公公的。但是如果这买这所房子的时候你们拿了全部或者部分钱,那么就房子就有一部分或者全部分归你们夫妻所有。不过将来如果你们夫妻离婚,在法院判决时你要有当初拿钱买房的相关证据。没有证据,法院将无法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