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东北三省一家市级医院的护士,工作十年办理停薪留职来日本留学,[停薪留职费用+管理费每年4000元左右,内含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听说明年事业单位要改革.停薪留职一律取消.而我后年才能归国.归国后我打算在南方日资公司工作,请哪位专家告诉我,至今在原单位所交纳的费用[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是否可以继续办理,应该怎样办理?社会保险可以由东北续交到南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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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的人员被开除解聘后所交的{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和原单位解除关系. [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同时归属社会统筹管理.直到本人再找到新的单位,后其关系相继转入. 社会保险我们指社会养老保险.它的交费年限是15年起.退休后方可享受退休金. 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有各自的帐号的,就象你的银行帐号.是可以全国通用的. 你还可以一次性交清或都提出来.到新公司后再重办补交都是可以的. 具体事宜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