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农村籍三级士官,有十年多不足十一年军龄,原定是按转业回地方安排工作的,但是由于在驻地结婚,省民政没给安排工作,后来是按复员到配偶所在的城市,落城市户口,部队在计算复员费的时候,我比转业安排工作的,相同条件的三级士官多算了一万元;但是比复员到农村的少算了近两万元,我想问一下,如果我在地方找到工作了,我以前的军龄还能不能算,相关联的就是这不足十一年的军龄能不能视同交了相应年限的养老、医疗保险。 另外不知道对于我这种人国家或是地方政府还有没有其它的待遇?我是不是应当和下岗职工一样,或是应当视同待业?我是复员到辽宁省的。 比如说下岗工人,同样是买断了工龄,但是以前的工龄还是视同交纳了相应年限的保险。
热心网友
这是个政策性很强的问题,一般人可能难以回答。 简单讲,复员士官在办理离队手续时,就已经一次性结清了与部队的关系。由于你是到了配偶所在地(城市)安家,自然没有回原籍(农村)拿到的复员费多。这个问题,你不必担心,也不必计较了,军队财务制度很严格,不会让你吃亏,也不会让你沾便宜。 至于你是未满三期(12年),复员费也就打了折扣,只能拿到三期满复员费的80%左右,你在离队时就应该是很清楚的。 最后,关于你的军龄计算问题,应该说,复员了,就不再算过去的军龄(工龄)了。但是保险如何计算,那要看你以后所在的工作单位、当地保险公司有何具体规定了。通常是按照你投保的项目、期间来考虑的。 如果你还有问题,可以到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咨询,他们应该给你详细的答复。 祝你顺利!
热心网友
对每个人而言,养老保险是按实际缴交年限计算的。你是一名复员军人,其实与地方的“买断工龄”没什么区别,由于在部队没有交纳养老保险,因而,你这十年“军龄”没什么作用了。你如果找到工作,前面的十年当然不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