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把车停到有路边(有黄实线)从后面来了一个人骑摩托车撞死了.经交警鉴定他喝酒了,还没有车票.交警认定责任我父亲百分之三十,调解未果.他家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判我父亲赔8万.他家里有俩个父母,他老婆说没工作,一个孩子.94年出生.是不是赔的多了点?交警认定上合理吗?还有我家车有保险,2760元诉讼费该谁负担?今天刚下的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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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父亲停车地点存在问题,因此,交警判定你父亲对肇事者的死亡负有百分之三十的责任,如果对该责任没有异议,那么法院判定的8万元应该属于死亡以及与此相关的其他赔偿款。如你所说,死者有父母需要赡养(没有工作及经济收入;,妻子没有工作,需要他扶养;94年出生的孩子只有11周岁,还是未成年人,需要他抚养,仅是这四个人的被扶养人生活费,就占去8万元赔偿款的大部,还有死亡赔偿金,以及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等,参照当地的收入情况做出的,这个数额还是比较客观的。尤其是你家的车辆参加了保险,可以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如果你们对交警的事故认定有异议,可以向做出该认定交警的上一级机关提出行政复议,-对复议结果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至于2760元诉讼费由谁承担,判决书会根据原告诉讼标的与实际判决结果之差,判决原被告各自承担的比例。有关法律规定,建议到爱问共享资料中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