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有了异性朋友,一般人统称为“艳遇”。一般来说,异性之间的情感之遇可分为五个层次: 一、“草木之遇”:纯粹是因为外貌吸引或欲念需求,或者只是因为都感到无聊甚至由于金钱关系,使双方走到一起,在短暂的欢娱之后各奔东西,很快就相互忘记,没有留下什么值得怀恋的记忆,这是最低层次的“艳遇”,也称“无情之遇”。 二、“浪花之遇”:两人都处在孤独之中,由于某种机缘而相遇,如水遇风,和岸相碰,在经历短暂的相互了解、相互熟悉之后,发现一些共同点,激起火花,产生兴奋,双方很快就掉进幻觉编织的情网里。当外部条件改变,幻觉消失,两人又重新成为陌路人,在这个层次上的“艳遇”往往持续时间不长,分别之后有恩有怨,日久之后印象就变得模糊。 三、“金玉之遇”:一方遇到出色或出众的异性,惊为天人,于是使出浑身解数,刻意追求之,被追求的一方终于被吸引被感动,经过较长时间的交往后,双方发现在气质上、性格上、才学上有许多相通之处,于是渐渐产生感情,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爱情”。 如果条件允许,也许会成为“爱人”,也许会成为“情人”。如果外部环境不支持,也可能只是精神上的异性朋友,无论结果如何,相互交往的那段时光,都会成为生命中的一段美好的回忆,这个层次的“艳遇”,是普通人所向往的,但是往往受外貌、气质、性格、才学、金钱、地位等外在条件的制约,如果有此一遇,也算可喜可贺了。 四、“珍珠之遇”:双方无意之间相遇,没有任何思想准备的,就被对方内在的涵养或音容笑貌所吸引,或者是因为无意之间的一件小事,引起两人的共鸣,在两人心间留下深刻印象,在不长时间的淡淡的交往过程中,双方都没有刻意去做什么、说什么。 分别后,天各一方,而在记忆深处,时常闪现当初相遇的一幕,也许后来会通过书信、电话联络,也许什么也不做,双方都无意改变生活现状,只是在心底里珍惜这份美好情感,如珍藏圆圆滑滑的珍珠在心底。如果彼此的修养够水准,就此为止;如果一不小心,就会掉到第三层次上去,那就“堕落成爱情”了。 五、“钻石之遇”:往往在一瞥之间,或一句话,或一件事……瞬间如闪电般击中双方的内心,两人迅速地在内心为对方留下一块专门的空间,相互感应,相互感动,相互牵挂,相互珍惜,成为一辈子的缘份。当然这样的事只有在异性之间才能发生,双方往往忽略对方的外貌、地域、地位等等外在的东西,只注重心灵的沟通、精神上的关爱,一般说来,这个层次的“艳遇”持续时间最久,甚至是一生一世,或者可以感人至深,成为千秋佳话。 至于是否有圆满的结局,那是次要的问题。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最高层次的情感之遇往往不易把握,除非双方都有较高的修养和自制力,钻石是最珍贵的,但是有棱角,藏在心间有时会有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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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第一个遇到的也是唯一的网友,成了我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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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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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珠之遇"倒是有过,就是到现在什么都没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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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太太以外,工作场合遇到一些靓女明星算不算艳遇?如果算,我遇过,好多次~~~但我记得自己遇到过她们,她们多半不会记得遇到过我~~~(你发的文章很好,我收藏了,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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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啊,40多年前要不是她那一杯水,我可能到现在还是光棍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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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唱那大姐的《一笑而过》。你伤害了我还一笑而过,你爱的贪婪我爱的懦弱,眼泪流过,回忆是多余的,刻骨铭心,就这样 ~~~~ 被你 ~~~~~~ 一笑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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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一个人看着流哈喇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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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艳遇,本人正期待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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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人不爱我,爱我的人我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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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你说的就很全了,完全不用答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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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街上看一美女,眼前一亮,跟着人家就走了,清醒过来才发现自己迷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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俺光"遇"美女,可美女不"遇"俺——这能算(酸)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