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说如果有一个人喜欢你,而你却不是很喜欢他(她)注意啊,是 “不是很喜欢他(她)”,不是“不喜欢他(她)”。也就是有点喜欢他(她)。 大家说是该和他在一起呢,还是怎么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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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的回喜欢上的时间可以改变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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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试图进一步了解,但不要着急,而且不要伤害对方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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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其自然是最好的,没必要可意去爱上一个人。这样也算是勉强自己吧~`如果对他有感觉,你可以试着去慢慢发现他身上的优点。了解了一个人才会得到更多的资源去爱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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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已经有了自己所喜欢的人,我认为你还是应该真心对待你所喜欢的人,千万不要一脚踏两船,不然的话,只会两头落空。但如果说你还没有自己中意的人,那么,你既然觉得不是不喜欢她,那你可以试试两个人在一起,交往一段时间,或者是先做朋友,互相了解是最重要的,等时间久了,你自然就知道,你和她是不是合的来,合的来的话,又何尝不好?能找到一个真正合的来的人可不是件容易的事,发现合的来,就千万要珍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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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你的问题,我在想你是喜欢别人的人呢?还是不太喜欢哪个人的人?如果你是后者那么你可以考虑一下和他发展的必要。因为对他不在意你就不会来这里问了?如果你喜欢了别人,那么你也可以追求的,虽然他不很喜欢你,可是人家没拒绝你呀。你又没行动怎么知道你们适合不适合呀。给彼此一个机会吧?去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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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喜欢你的人,而你又有点喜欢他(她),那你就要跟她(他)一起,那你 不是要跟很多人一起,不是很花心吗?还是跟你爱的而又爱你的一起吧,尽管还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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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两种可能:一,从有点喜欢发展到喜欢.二是从有点喜欢变成不喜欢.到底是哪种结果只有试了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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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的。如果他是很喜欢你并且各方面条件都是你所期望的。因为就结婚而言,我是宁可选择一个爱我的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