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是在某酒店当收银`~由于该酒店长时间停业...想辞职但酒店方不批,所以薪水也拿不了`~刚好,酒店方还有1000元的现金放在一个抽屉~钥匙也在她那~`她就把其中的500(其应得薪水)拿走,,但是现在酒店方现在声称那1000元不见了``找到她要她归还1000元.但是有500是其应得薪水,而剩下的500是其他人拿. 注:酒店方是深圳的,她是电白的1,现在其要承担什么责任?2,要超过多少钱才能算经济立案.并立案?

热心网友

辞职是一个员工的权利(签订合同时双方规定了最少工作年限的除外),老板不准辞职是违法的,你的朋友也是不得已而为之。但你朋友的方法不对,不应该不经老板同意就私自拿钱,完全可以找劳动部门或其他方式解决。他的行为构成盗窃罪,如果老板报案,公安部门会立案,不过法院审判时,会考虑其情节,从轻减轻或免于刑事处罚。

热心网友

麻烦,很有可能违法,但是不一定够得上犯罪。最好,找老板协商。不行就找工会或相关部门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