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上海总公司,我们有个长沙分公司经理,从上海总公司进了50万的货(他之前不为人知的在长沙注册了三家公司分别为A,B,C)。 然后他先把货从长沙分公司卖给A公司,然后从A公司卖给B公司,再从B公司卖给C公司。经过这么一循环从银行贷到了款和承兑汇票共150万。 我想知道,他怎么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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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公司开张承兑汇票给B公司,B公司拿汇票到银行贴现50万元到手;B公司开张承兑汇票给A公司,A公司拿汇票到银行贴现50万元到手;A公司开张承兑汇票给分公司,分公司拿汇票到银行贴现50万元到手;不就是50*3=150万元了吧,如果C公司还可以用货到银行抵押还有可能贷款50万元。但这样做要和银行关系好,并且费用比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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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你们的分公司实际上是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