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典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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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魚我也欲者章》孟子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 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 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 ①也。鱼和熊掌的典故,凸显了人面对单一选择时的困惑与决绝。为了表明舍身取义的坚强信念,孟子预设了一个前提:“鱼与熊掌不可兼得”,从此,这二者之间不可调和的立场成了我们的一块心病。在这个古典判断里,我们看到了两个事实:第一,鱼和熊掌都是好东东,而且应该都属于难以割舍之列,否则舍身取义的道理就显得太轻描淡写;第二,熊掌的价值明显大过于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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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自《孟子》,全文如下:            鱼与熊掌,不可得兼 【原文】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 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 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 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 ①也。如使人 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几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 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 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 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一箪食,一 豆②羹,得之则生,弗得则死,呼尔③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 尔④而与之,乞人不屑也。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 焉?为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⑤我与?乡(6)为身死而 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 乡为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是亦不可以已乎? 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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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说的,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义,亦我所欲;情,亦我所欲,二者不可得兼,舍义而取情者也。义,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义者;故弃义留情也。背义,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背义者,故宁背义而勿背情也。现泛指两样东西你都想得到,但是只能取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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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 孟子曰:“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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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的《魚我也欲者章》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昔~而取熊掌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紊×x者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