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年 而且孩子刚刚出生 现在由于夫妻感情非常不合,孩子的母亲已经离家2天了 把还在哺乳期的孩子抛弃在家不管 我想咨询一下 象这样的情况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这样不称职的母亲应不应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能不能因为这样的情况去起诉她。母亲离家多久才能够起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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哺乳期一般是半年到1年。 从你的情况看,可能是你们吵架,她才离家出走。既然这样,那要看吵架的性质和情况,如果你妻子原来就是这样,一吵架就离家出走,那么,你要挂电话给她家人,协商让她回来。 对于孩子的虐待罪判定,要看原因。你妻子如果无缘无故离家出走,在哺乳期不哺育孩子,即可断定是虐待儿童罪。我想,你还是不要太着急,如果是因为你们吵架,她不构成虐待儿童或者遗弃罪。倒是要看你采用什么手段,让她离家出走的。就是说,要看双方的具体实施的手段来判断她离家出走。所以,你是不能起诉的。只有当她大部分哺乳期(连续时间超过1个月)不要孩子了,才可以去起诉。这期间,如果你有不断挂电话协商让她回来,而她不回来哺育孩子,才可以起诉,如果你没有挂电话,而吵架是由于你的原因,起诉效果就不是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