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生完他两个月的时候被他父亲打,所以我和他父亲分开了,但是还没有离婚。现在儿子被他抱走了,我也找不到他们。我希望看到我儿子或有相关线索的好心网友可以帮帮我,另外我还需要法律上的帮助,请大家告诉我现在究竟应该怎么办? 我请在新浪网上的,特别是在浙江嘉兴地区的网友帮我注意一下,我的儿子叫越桐,他的父亲叫祝欣,都姓吕。我的儿子六个月了,还不会走路,但会在学步车里跳,他们可能住在一条街道上。如果你们看见他请告诉我。************************************* 一个母亲的告白。。。。。。。儿子请原谅我这个不称职的母亲,虽然你的爸爸不让我见已经六个月的——你,但是我相信我们的血缘是谁都隔不断的。就如以前在我肚中调皮的你,总是爱看美丽的东西,爱看HooleKate一样心有灵犀,儿子,我和你父亲的几次见面也是你安排的,对吗?你希望我能由此来看看可爱的你,可惜你的父亲却不能理解你的心思,一次次拒绝我的请求。。。。。。。。已经四个月了,你不知道妈妈有多么的想你,每天晚上伴着你的名字入睡,想着你的样子,可每次你的影子总是被那泪水冲的模糊一片,使我怎么也看不清你那样子,我是多么想来见见你啊!如果这真是天意,我请求上苍让我见你一面,让我抱抱你,亲亲你,因为你是我一生的最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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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律来解决,希望以下几点对你有所帮助。有关孩子抚养权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由此可见,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应根据于女的年龄分两种情况来决定: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按最高人民法院1993年11月3日颁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另外,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如果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上述意见第3条和第4条的规定,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5)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如果子女是已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父母双方对于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时,根据上述意见第5条的规定,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另外,其第6条还规定,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抚养权?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关于探望权 原婚姻法没有规定探望权,在现实生活中,有一些离婚之后的夫妻,因双方关系恶化,抚养子女一方就以不准另一方探望子女作为惩罚对方的手段。事实上,这种做法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了防止此类事情的发生,新婚姻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明确规定了探望制度。该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夫妻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依然存在。不能因为没有直接抚养子女就剥夺其探望子女的权利。而且,孩子需要父母共同的爱,只有一方的爱是不完整的爱,另一方的探望能将因夫妻离异对子女所造成的伤害大大减少。抚养子女一方应与另一方协商,允许对方在适当的时间会见子女,并要为其会见提供适当的便利条件。至于会见的次数、地点、会见时间的长短一般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 新婚姻法还规定了探望权中止制度,就是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抚养子女一方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中止另一方的探望权。如严重危及子女的健康安全等,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是否中止探望权。但是,当这些不利因素消失之后,探望权应当恢复。 以后,你要找到一份工作,你必需提出很好的理由,有办法证明你比较适合照顾你儿子,有证据证明你的先生有暴力倾向或有其他不良的习惯,没有用心照顾或虐待孩子,加上作为妈妈的,通常都会得到孩子的抚养权。 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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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a888她说完全正确!!!还有他为什么打你啊?你们有没有什么误会,还是他就是家庭暴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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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做母亲的人,母爱的伟大无处不体现.因为你说的情况是否是你失去孩子起因的全部,无从考证.但就我来讲,不管在什么情况下我都不会扔下刚满两个月的孩子离家的!就算是无法忍受对方的暴力行径,我也会带着孩子一起离开的.你能忍四个月的骨肉分离,还真佩服你的耐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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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弄清父子的所在,在媒体广告上寻找他父亲的广告,悬点赏,只要知道他父亲的下落下面的问题就好解决了。2找到他父亲先与他协商一下,尽量不要去打官司,不要把事情弄得太复杂。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我想致使铁石心肠的人也会为母子的情深所打动。3尽量不要打官司,律师是吃了被告吃原告。而且打完官司,对子女的教育也没什么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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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福你早日找到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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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知道线索,不让你见也依然痛苦。不如通过法律手段,享受正当的探视权。无论是谁,都不能剥夺你母亲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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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快行动吧,要快!找妇联、找法院、找媒体、找亲戚朋友,要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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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同情你,你一定要有信心,儿子会见到的,你也可能通过法院来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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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去找一名专业律师咨询一下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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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用你的法律武器来对付他,你是孩子的亲生母亲。你完全有看望孩子的权力,你可以找居委会来调解,如果不行的话,你可心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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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真的吗?我好同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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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好的!为什么要离婚!你们有没有想过孩子的感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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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一岁里你们不能离婚,孩子在哺乳期,应该和母亲在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的,在这不到八个月里,你要赶快想方设法找你丈夫要,通过法律途径交涉,让妇联帮你出面,开动所有机器,问你丈夫要孩子!而不是你说的看一下,所谓“母亲的告白”满大街的找,不行!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人横行霸道,那么孩子就是你们离婚的条件,以后婚姻失败你还有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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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怎样安慰你,可我知道孩子在哺乳期,应该和母亲在一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版)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第三十四条规定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鉴于以上法律条文,你应该很明白你要做的是:只要你的理由有充份的证据,你的合理请求应该有法院为你做主。 祝你早日和儿子团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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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愿你早日找到你的孩子,我相信他回平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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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母亲,我很理解你的心情,我很同情你,婚姻不幸福也就算,了还见不到自己的儿子,我知道现在对你说任何安慰的话都是无益的,你具体应该怎么做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建议你去找找妇联或者法院之类的去咨询一下,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都是以人为本的,绝不会允许这样的人横行霸道的。最后预祝你早日见到你可爱的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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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很同情你呢,但我也没有什么好主意出,一般说来这种事不管是妇联还是派出所都是管得着的办得好的。关键是现在的这些人一般是口是心非,嘴里说的光面堂皇没钱恐怕难办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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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权离剥夺你做母亲的权力,只要你找到他,然后一纸诉状递上法庭,你就可以和你的孩子在一起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孩子很小的话,如果父母离婚,法庭一般是判给母亲的,所以你胜诉的希望是很大的)至于找孩子我就无能为力了,我建议你去登寻人启示之类的东西试试,也许有用。你是正义的一方,大家都会支持你的。至于孩子的父亲,我想这样的老公,要不要都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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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会一点消息都没有吧,他的家人呢,你再给点详细资料,我们会帮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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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是天下第一的!对你的不辛深表同情!拿起法律武器讨回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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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妇联。起诉好象不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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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个男人,为现在还有在打女人的男人感到羞耻。呼吁一下:如果你不爱你的妻子或是女朋友,就和平分手吧。不要伤害爱你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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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法律吧,只有这样你才能见到你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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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要找到他们父子俩,寻人启示或是通过他家里人找,不行的话当失踪人口报警。其次收集你老公打你的证据。比如当时有人看到或听到他打你,或者你曾被他打伤,有医院的证明。这些在起诉离婚时都用得上。找一个好律师,起诉离婚。一般来讲孩子比较小,法院都会把孩子判给女方,除非女方无经济来源或曾虐待过孩子。从你的叙述来讲应该不存在这两种情况。如果还碰到什么问题,可以向当地妇联或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必要时也可以求助于媒体。我很同情你的遭遇,但是我能做的也就是这些了,希望你早日见到你的儿子,并得到他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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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因后果你没说,他为什么打你,总有原因的,你说的太片面了,对他也不公平吧,你只说他打你,在这是会博得很多的同情,虽然男人打女人是不对,楼上说的都对,你既然是在职人员,我想你也应该知道的,都这么久了,那为什么不去找律师告他呢?是又是你自己也有问题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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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10,说出自己孩子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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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有人证或其他证据证明是他妈妈在你上班的时候抱走孩子,你可以到公安局报警,因为他不是法定监护人所以你可以高他拐带孩子,一个老人家不会跑哪里去吧?。但是这样做的后果你要想清楚模拟就是你和丈夫一家再没有和好的可能了如果你对丈夫还有感情,哪怕只有一点和好的可能那你都不可以那样做,你不是见过你丈夫几次吗?他是不是想和好哦?,你对他还有感情吗?你可以和他协商孩子的问题:1,孩子不会因为夫妻关系而中断,你们永远是他的父母,这是不能改变的事实,2,孩子成长需要父母的爱,缺一不可,即使你们离婚毕竟共同有孩子,还是可以做朋友的,对孩子的爱就是你们的最大契合点,。3,如果离婚,你们结婚应该不久,孩子在浦乳期一般会判给妈妈抚养,但是你带孩子能工作吗?,你如果再婚能找一个比现在丈夫更好的吗?你的丈夫还可以找一个比你更爱孩子的妻子吗?如果不能,你们干吗不冷静思考一下,再做决定,检讨自己的缺点改正自己的错误,给自己和对方还有你们都爱的孩子一个机会呢?先冷静想清楚,他打你肯定不对,他认识错误了吗?有改正的决心吗?他为什么打你,你有没有错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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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孩子他爸打你是典型的家庭暴力,婚姻法明确规定禁止家庭暴力。当初你找派出所、妇联或者你和孩子他爸的工作单位求助可能问题会解决。你离家出走是一时之气吗?2.你和孩子他爸还有在一起生活的念头吗?感情怎么样?他爸打你是否请你原谅过?你是否对你的离家出走后悔过?3.如果回答否定。只能通过法律的途径解决了。4.你起诉到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其中涉及孩子抚养问题和财产分割问题),法院会将起诉书副本送达孩子他爸,通知他按时出庭应诉,不用你找他。(请到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5.根据法律规定在哺乳期间的孩子原则上由母亲抚养,但你要提供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和能够抚养孩子的足够证据,这样主要是考虑到有利于孩子以后的健康成长。6.尽管法院判决孩子归他爸抚养,但法律规定你有监护权和探视权,你一样可以看孩子。7.祝你能尽快看到你的宝贝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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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的找一名职业律师,听取他的意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问题。还可以请新闻媒介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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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老公打你,你可以花点钱找人打断他的一条腿,然后再和他离婚。一般法院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你的。我们这个社会,有时还是需要以暴制暴的,不过要做的完美,不要把自己给搭进去,好在现在顾人做打手很方便,对你又很安全。这些都是事后诸葛。现在首要的是找到他们,可以到他父母家找,软硬都要用,不相信有不怕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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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着证据找律师,总不置于那个男人的老家在哪你都不知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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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怪,你们结婚不知道他们家在哪里?现在他们在违法,你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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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老公是否经常打你,如过是这样的话那你就不要在犹豫--和他离婚吧!你出走四个月了,他没有找过你?是这样的话那就找个律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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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早日找到儿子~~~~~~开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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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他以前单位.亲戚朋友打听他的地址,和他离婚要回孩子监护权.尽量别伤害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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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很无助么?为什么不打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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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帮你揍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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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怪你嫁错人了,你不知道嫁鸡随鸡嫁狗随狗吗,打你忍一忍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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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一查他是不是娶了二奶,告他一个重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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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感动啊,你做我妈妈吧,我认你当妈妈啦,不过,年纪好象小了点,做我姐姐差不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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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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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父亲太过分了,虽然也许有自己的苦衷吧,但是,基本的权利义务他应该清楚,如果不清楚的话,只有强制让他清楚了,去找法律援助吧,很多大城市都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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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真的很同情你,可是我却帮不了你,只能在远方为你祝福。 可是你可以贴一个寻人启事,我想不会没人见过他们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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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现在很值得人们同情,可当初你为什么不忍一下?想用一走来要挟你的丈夫?孩子那么小,你也忍心------.才两个大的孩子,竟被你当作工具.一个好母亲任何时候都不会放弃自己的孩子,不管她遇到什么危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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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中的败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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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110,有困难找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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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报警寻人,再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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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女人他简直就不是男人趁早离开她,你会过的更好找妇联说明事情,再找律师办理离婚祝你好运,也祝你早日见到你的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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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他打过你的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找到一个合格的律师,去法院起诉离婚吧,那样的话,如果你有固定收入,你就有可能会得到孩子的监护权,也就是孩子归你抚养,如果你没有钱请律师,可以到当地的律师协会或妇联,寻求法律帮助,即使你在离婚时没有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即使法院判决孩子归父亲抚养,你也会得到法定的探视权,即你有权利定期看望你的孩子,孩子的父亲和其他人都不得阻碍,所以我建议你首先立即开始离婚的法律程序,找一个律师帮助你,我离你太远,只能祝你好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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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必须设法找到他们父子俩,因为只有找到他们的下落才可以进行下一步的举动。若你认为你们的感情确已破裂,可向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因孩子还小,从有利于孩子健康发展的角度,请求判决孩子由你抚养(若你没有工作或经济来源,那可能有些麻烦),由对方承担抚育费。 由于你现在不清楚他们父子的下落,若经济允许,可聘请律师或请相关事务调查所协助查询,并代理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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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会帮助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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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把这件事放在心上因为只是忧郁是没意义的好的律师会帮你解决所有有经验的人才会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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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离婚开始做起离了婚双方都有了法律的约束这样你要看孩子谁也不能拦你了不论如何男人都不该打女人更何况你才生下孩子没多久比一般的女人更虚弱他还打你他简直没有人性这样的男人你难道还对她抱有幻想吗早就该离了最好能争取到孩子的监护权免得孩子被他带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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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yaya说的对而且大家说的都可以帮上了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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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你的问题,仿佛听到一位母亲的心灵的呼唤,同是作为母亲,我很是理解你的心情,虽然我离你很远,但是我会天天为你祝福!根据法律规定在哺乳期的孩子应该在母亲的身边,眼看你儿子快六个月了,请快请一位律师为你办理离婚起诉,这样或许你可以得到你儿子的抚养权,你老公实在不通情理,这样的人不如早点离开!!既然他故意不见你,你找他也没有用,所以你最好通过法院来解决!越快越好! 最后,祝你早日见到你心肝宝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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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权利看到你的孩子,如果你自己的能力有限,你可以到当地有关部门寻求帮助!!会得到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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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个六个月宝宝的妈咪,十分理解你的心情。用法律来解决吧,孩子是最需要母爱的,无论如何都离不开自己的母亲,希望你能赢得孩子的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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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爱是伟大的,,,因为你是我一生的最爱。。。。。。。。。。。。 本以为这句话只是情人之间的专利,,没有想到会从一个母亲的口中说出来,,,母爱啊,也许这世间没有比这更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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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你早点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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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权离剥夺你做母亲的权力,只要你找到他,然后一纸诉状递上法庭,你就可以和你的孩子在一起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孩子很小的话,如果父母离婚,法庭一般是判给母亲的,所以你胜诉的希望是很大的)至于找孩子我就无能为力了,我建议你去登寻人启示之类的东西试试,也许有用。你是正义的一方,大家都会支持你的。至于孩子的父亲,我想这样的老公,要不要都无所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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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是一位母亲,十分理解你的心情。他对你使用暴力,你可以起诉离婚,孩子刚几个月,还在哺乳期,法律规定原则上应由母亲抚养,但前提是你应有抚养能力,而且你应查证他的地址以便法院送达起诉状,离婚是必须由双方均到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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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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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派出所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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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名律师,他会指点你如何去做。包括查他的住所。尽快去办理吧。祝你早日找到你的儿子。心情开朗起来,明天会有一个晴朗的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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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他打过你的证据,包括人证和物证,找到一个合格的律师,去法院起诉离婚吧,那样的话,如果你有固定收入,你就有可能会得到孩子的监护权,也就是孩子归你抚养,如果你没有钱请律师,可以到当地的律师协会或妇联,寻求法律帮助,即使你在离婚时没有得到孩子的监护权,即使法院判决孩子归父亲抚养,你也会得到法定的探视权,即你有权利定期看望你的孩子,孩子的父亲和其他人都不得阻碍,所以我建议你首先立即开始离婚的法律程序,找一个律师帮助你,我离你太远,只能祝你好运了。